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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特别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如有诉求请您这样来访
时间:2020-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

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提示


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防控工作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即日起,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改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可以邮寄信件、登录网站、拨打电话方式提出:

1、 请将申诉(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地址:霍山县政务新区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收件人: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邮编:237200;

2、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霍山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ahhuoshan.jcy.gov.cn),根据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3、2月3日起可拨打(0564)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进行法律咨询或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4、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到本院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请务必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及时办理和回复答复群众反映的控告申诉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