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为该县三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送去司法救助金合计7万元,在春节来临之际送去节日的温暖,彰显司法温情。
田某和万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亲属。两人的丈夫均因乘坐被告人张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死亡,张某被判刑。田某和万某两位老人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未能获得民事赔偿,生活十分困难。
张某某是另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亲属。其妻因被告人吴某交通肇事致死亡,吴某被判刑,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无力履行。张某某本人胆囊切除,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
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到三名被害人家中实地走访,核实被害人亲属的生活困难情况以及被告人的实际赔偿能力,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为三名被害人亲属申报了国家司法救助,并送去救助金共计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