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关于“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决策部署,在严惩受贿犯罪的同时,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3月28日下午,霍山县纪委监委、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惩治行贿犯罪监检衔接工作座谈会在县检察院召开。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彭臻,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琴及监检双方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会议首先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惩治行贿犯罪“八个一”工作举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发布的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与会人员结合监检双方职责定位,就行贿、受贿犯罪案件办理中的提前介入、线索移送、联合惩戒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上,双方表示,将积极建立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良性监检关系,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凝聚反腐合力,持续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推动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