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时间:2022-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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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情况
一、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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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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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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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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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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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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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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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25 |
二、2022年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2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1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3万元,与2021年相比较2021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38.89%,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2021年相比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购车,单位办案用车已到报废年限,需更换办案用车,用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