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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预防厅莅临霍山县检察院专题调研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惩防工作
时间:2015-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和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副司长罗试坚一行在安徽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陶芳德,省扶贫办计划项目处副处长汪启平,六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桂青和霍山县委书记陈俊等领导的陪同下来到霍山县检察院,专题调研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惩处和预防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陶芳德主持专题调研汇报座谈会。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首先介绍了此次专题调研的背景和方向、目的。随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厚东介绍了霍山县情、院情及开展惩治和预防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六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维法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霍山县委县政府督察局局长陈霍英汇报了霍山县涉农惠民扶贫资金网络监管平台研发背景、建设过程、主要功能及应用效果,并做了现场演示;霍山县扶贫移民开发局、县财政局、县农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汇报了霍山县贯彻落实中央涉农惠民扶贫政策及该类资金、项目监管情况。

  霍山县委书记陈俊就霍山县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汇报:一是加强预防教育特别是对乡镇村基层干部的警示教育,注重源头预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打卡到户财政补贴、教育培训类补贴等不同类别资金实施分类监管,对来源于不同渠道的工程类资金实行整合监管。三是加强监督,一方面发动群众实行自下而上的社会监督,一方面乡镇农机站和财政所协调配合,在资金投入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尤其是工程类资金的招投标、施工和验收、审计、决算等环节实施交叉审查和动态监督。四是严肃查处乡镇村各级干部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处产生有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五是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待遇上关心基层干部,形成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机制和环境。

  陈正云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就汇报中的一些具体举措和做法与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他指出,六安市及霍山县两级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讲政治、讲大局、有担当,高度重视涉农惠民扶贫资金的监管,为民服务的情怀很强烈,认识很到位、工作很扎实。市、县两级检察院围绕当地工作大局,积极主动作为,深挖窝案串案,依法有力查处了一大批案件,形成了震慑效应,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有效维护了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利益,使他们能够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为人民群众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措施,及时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宣讲团、开展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和预防腐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建立涉农惠民扶贫资金网络监管平台加强监管,实现关口前移,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工作卓有成效、值得肯定。

  陈正云强调,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发展关乎国家稳定和社会公平,要充分认识抓好扶贫攻坚工作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继续严厉查处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在“打老虎”、“拍苍蝇”成为大家共识的同时,也要坚决惩治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老百姓深恶痛绝、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蚊子”式乡、村干部。二、要结合办案,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积极性,让群众参与监督;要做好网络监管平台的信息共享工作,让监督预警更加准确、更有针对性、目的性;要深化政务公开,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对涉农惠民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要公开、公示,让老百姓充分知晓自己的权益;要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工作,对腐败风险点高、易发腐败环节多的单位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党委政府和发案单位建章立制。三、要认真规划,实现涉农惠民扶贫资金精准化投放。不要大水漫灌、利益均沾,要精准化、集约化扶贫,要摸准扶贫对象的基础信息,对本地区符合扶贫条件的人群和有发展潜力的项目、优势、禀赋等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把国家好的政策和当地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让政策、资金的效益正向递增,变“输血”为“造血”,把扶贫资金转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和老百姓的实际收入,把好事做好。四、要加强对 “神经末梢”——基层村、组干部的监管和教育,疏通中央政策扶贫惠民的最后“几毫米”。

  陶芳德指出,近年来,六安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打”得有力、“防”得有效,在全省一直处于先进行列。对下一步如何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陶芳德强调:一要特别重视发挥高层特别是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二要进一步强化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三要坚持打防结合,打击为主、兼顾预防、以打促防。

  陈正云一行还参观了该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院史文化展厅,并签名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