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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峰1777 · 履职札记②|张拥军:老法警的“新战场”
时间:2026-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检峰1777”检察文化品牌建设,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展现干警在一线践行登高、务实、为民的峰境精神。霍山县检察院推出【检峰1777·履职札记】系列栏目,记录他们在一线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这是一份来自检察干警的为民答卷,更是“检峰1777”品牌在基层沃土中拔节生长的生动注脚。

去年,院党组决定选派干警常驻县综治中心检察窗口,作为法警的我主动报了名。有人劝我:“都快退休的人了,何必去综治中心啃硬骨头?”

但是,我心里有杆秤,正如“检峰1777”所倡导的,真正的检察人,要主动去一线履职,把矛盾源头作为主战场,走出卷宗、走进现场、走近群众。去一线“攀高峰”,哪怕临近退休,也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检验自己的担当。

刚到综治中心那会儿,说实话,还真有点不适应。在检察院干了快三十年法警,提押、看管、执勤,干的都是“硬活”,讲究的是令行禁止。可到了综治窗口,面对的都是一脸愁容的群众,得耐着性子听,得和风细雨地劝。

但我心里清楚,这个窗口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连心桥”,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检察形象。我告诉自己:既然来了,就要把根扎下来,用“检峰1777”追求极致的精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活,让群众“只进一扇门,问题有地方说、道理有地方评”

一年来,我这个矛盾调解“新手”,在一次次与群众沟通交流中,慢慢摸出了门道。今天,我就讲讲其中两个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

故事一:善当倾听者,解开杜仲树赔偿结

今年年后上班第一天,83岁的余大爷气冲冲地走进来。原来,供电公司外包的施工队在作业时,把他家种了五十多年的杜仲树给砍了,施工队倒是认账,但只肯赔几百块钱,余大爷不干,双方就杠上了。

按照常理,这事儿应该去找供电公司或者走法院起诉。但看着余大爷那又急又气的样子,这话我实在说不出口。我想,坐在这个检察窗口,就不能让群众觉得进了门也是白进。既然群众找到我,我就得管,就得想办法帮他把事解决了。

解决纠纷永远不能只听一方说。安抚好余大爷的情绪后,我又找到供电公司项目负责人,把施工当天的具体情况从头到尾核实了一遍。双方的说法对上了,问题的关键就落在了赔偿金额上。为此,我多方咨询,把杜仲树的市场价值摸了个透——心里有了这杆秤,协调起来才有底气。

底数摸清了,我便把供电公司项目负责人和余大爷一起请到了综治中心调解室。我没有急着定论,而是先摆事实、讲道理:“供电公司是为群众服务的,施工队辛苦干活也不容易,但因为工作失误给老百姓造成了损失,这个责任得认。余大爷这边,树确实长了不少年,但咱们也按实际价值来,不漫天要价。双方都退一步,这事儿就好办了。”

话说到点子上,理讲到心坎里,双方的态度都软了下来。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了协议,供电公司赔付了合理的经济损失。临走时,余大爷握着我的手说:“张主任,谢谢你为了我的事跑前跑后,我其实就是要争口气,你处理的这个结果,我服!

在窗口待久了,我越来越觉得,很多矛盾纠纷,光讲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要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办。有时候,群众走进综治中心,是因为他们实在没办法了,需要一个能听他们说话、帮他们出主意的人。

故事二:甘做“跑腿人”,促成双方和解书

今年2月份,一位愁眉苦脸的女同志来到窗口前,四处张望、欲言又止,我赶紧让她坐下,仔细询问她的困难。

这位女同志告诉我她姓汪,原本想做个小生意,跟开发商签了认购协议,但后来因交房与开发商发生了矛盾纠纷。再加上久居外地,她又错过了开发商统一协商的机会。

我想,既然群众来到检察窗口,就是信任检察机关,作为检察干警,我得帮她想想办法。我联系到开发商,跑了三四趟,说了好几回,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

我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没想到过了一个多星期,她又来了,手里还拿着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检察为民办实事 调解化纷护权益”。我接过锦旗,心里热乎乎的,把它挂在了窗口最显眼的位置。每次看到它,我就提醒自己: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只要群众找到我,我就得管,就得管到底。这也是“检峰1777”倡导的司法为民——不图轰轰烈烈,但求把每一件小事做到极致,让群众在每一个细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办案区到人来人往的综治窗口,我这个老法警也算找到了“新战场”。年轻同志都爱跟我讨教方法,我总是跟他们说:“没啥诀窍,就是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办。只要你穿着这身制服,坐在这个窗口,你就代表着检察形象,你就要对得起群众的信任”。去一线攀高峰,求极致、暖民心,实干担当——这就是“检峰1777”教给我们的,也是我们检察人一辈子的修行。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位老法警在综治窗口的故事。没什么惊天动地,但我自己觉得,平凡履职也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