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中国共产党霍山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上宣读了《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及《霍山县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组关于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霍山县人民检察院获评2022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豫皖被评为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虞宝被评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法警大队大队长张拥军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