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琴主持,中心组成员参会。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围绕学习内容,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中心组成员开展交流研讨。
就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下一步检察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颖要求:
一是对照学习教育要求,抓好《条例》贯彻落实。要把学习《条例》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持续深化对《条例》的理解掌握,切实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对照保密工作要求,筑牢保密审查防线。要在反面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的信息,在发布、传输、存储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保障检察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是对照年初目标计划,开展好下半年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办理好食品药品领域民生实事,提升法监督质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