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魏学明等1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20-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5日至16日,由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魏学明等16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件在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副检察长周源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魏学明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在霍山县下符桥镇与裕安区青山乡交界一带农村及霍山城区等地,通过“赌干子”、“选鸡”、放置赌博机等方式开设地下赌场,抽头牟利,使用赌博作弊器骗取他人赌资,同时还向参赌人员发放高利贷,暴力收取赌债,逐渐形成了以魏学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倚仗自身“声望”,对于未及时偿还赌债的被害人,采取堵门、殴打、拘禁以及燃放鞭炮、夜间大叫、拍门敲窗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恐吓、滋扰被害人及其家属。此外,在赌场被派出所查获后,以代缴罚款等方式,指使潘某等十余名参赌人员作伪证,逃避公安机关的进一步打击处理。2014年2月,魏学明为帮助某厂合伙人周某、翁某解决纠纷,组织带领他人将被害人桂某殴打致轻伤,后又采取威胁恐吓、唆使“保安”跟踪贴靠等方式,迫使周某、翁某向魏学明等支付费用共计1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以被告人魏学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开设赌场,同时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实施的犯罪活动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定罪量刑充分发表公诉和辩护意见。最后,法庭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由于该案涉及犯罪事实较多,案情比较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