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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9-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院各部门: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统筹推进司法办案、检察改革和自身建设等工作,检察事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经各部门推荐、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吴后奎、刘君、余晓波、陈新、李磊、陈影六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拔高标杆,更加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打造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推进霍山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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