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时间:2021-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

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一、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22.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4.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1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18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1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2.2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下降1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我院加强内部经费管理,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经费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