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时间:2020-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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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一、霍山县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25.3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4.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21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20年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2020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3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无此项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加强内部经费管理,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万元,同上年预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