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0-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只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单位组成,编制 44个(其中:行政编44个实有人数 66人(其中:在职43人,退休23人)。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引领,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倾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新时代霍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坚持高远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身“平安霍山”、“法治霍山”建设,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风险防范化解、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其他各个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安徽反馈意见整改,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突出做好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保护,助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以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奋斗姿态回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质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再提升。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意识,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巩固强项、补齐短板,统筹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项检察职能,做实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通过整合力量,联动监督,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统领,大力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高检院巡视组要求和省院整改方案,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提升改革精简后的内设机构运转效率,以流程监督、质量评查、长效监督、责任追究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锲而不舍正风肃纪,促进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四、围绕检察改革,健全配套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将“谁办案谁负责”的责任落到实处,推动案件质量、司法效率和检察公信力全面提升。在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完善办案组的构建,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联系,在法律适用、证明标准、程序衔接上统一司法认识。创新公益诉讼办案模式,聚焦食药环领域,强化检察监督,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更富有成效。积极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办案模式改革,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附表1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附表2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附表3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3

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39.28万元,较上年减少3.42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1、9名转隶人员所有经费已全部划转;2、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相对减少。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839.28万元。

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39.28万元,较上年减少3.42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所有经费已全部划转;2、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相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9.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2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所有经费已全部划转;2、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相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839.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2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所有经费已全部划转;2、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相对减少

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9.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5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遗属补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839.28万元,较上年减少3.42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所有经费已全部划转;2、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相对减少。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89.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42万元。

七、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组织收入200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839.2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1、9名转隶人员所有经费已全部划转;2、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相对减少。

八、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839.28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839.28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3.42万元,各项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489.03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28.17万元,主要原因是9名转隶人员经费已全部划转;商品服务支出348.42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和省级中央支付转移资金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3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提高3%部分纳入预算支出。

九、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均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十、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3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无此项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较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加强内部经费管理,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政府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万元,年预算持平。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8.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较上年增加23.5万元,增长7.24%,主要原因是:1.服务和物价上涨;2.重新更换物业公司,托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固定资产总金额2866.41万元,较上年减少52.4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49.89万元、通用设备1199.46万元、专用设备6.55万元、其他资产110.51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0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

2020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无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项目。霍山县审计局2020年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

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20年部门预算表(13张)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PDF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PDF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PDF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PDF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PDF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PDF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PDF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PDF

联系电话:0564-522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