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时间:2019-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一、霍山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26.1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5.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1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19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6.1万元,较上年下降3.2万元,下降1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1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3.77%,下降原因是人员退休。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2.5%,下降原因是2018年底移交县政府平台一辆公务用车,因此相对应的车辆维修保养、车辆用油等开支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18、2019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2.5%,下降原因是2018年底移交县政府平台一辆公务用车,因此相对应的车辆维修保养、车辆用油等开支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