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最高检举行“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此次新闻发布会将发布最高检第三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09:53:17

[李雪慧]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09:58:25

[李雪慧]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副厅长陈晓,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蔡永成。09:58:53

[李雪慧]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发布最高检第三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09:59:22

[李雪慧] 少年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了公益诉讼的法定范畴。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工作理念和原则,不仅关注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个案,同时关注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问题,办理了一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10:00:47

[李雪慧]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指导性案例已作为发布会材料印发给大家。下面请那艳芳厅长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10:01:36

[那艳芳]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取得历史性成就。10:02:52

[那艳芳]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肩负重要使命。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担当“两法”赋予的更重责任,最高检专设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交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行使,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六大保护”相融与共。10:03:18

[那艳芳] 但是,我们在履职中发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许多方面仍有待加强。全社会形成共识、一体贯彻落实“两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六大保护”落实力度不一、效果参差不齐,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法律政策落实还有不小差距。比如,涉及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校园安全隐患没有根治,宾馆、酒店、网吧、酒吧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屡禁不止,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以没有明令禁止为由为未成年人文身等等。这也反映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相互协同方面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影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10:03:43

[那艳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为检察机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的综合性、社会性问题提供了实践路径。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未成年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有效发挥保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制度效能,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和精品案件。10:04:04

[那艳芳]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检察机关的实践探索上升为法律制度,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为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提供了更为有力的实体法依据。10:04:25

[那艳芳] 下面,我就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10:04:59

[那艳芳] 一、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10:05:19

[那艳芳]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推动解决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难点痛点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社会反应强烈的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办案规模和办案质效双提升。10:05:43

[那艳芳]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立案6633件,是2020年的4.2倍,是2018、2019两年总和的3.3倍。其中,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57件,占比29.5%;办理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4676件,占比70.5%,涉及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网络游戏、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以及点播影院、电竞酒店、密室剧本杀等新兴业态治理,通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履职担当和积极作为,不断破解人民群众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10:06:18

[那艳芳] 二是探索办案规律,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是最高检党组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创新举措,目的是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防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各管一段、顾此失彼。这样的制度创设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强有力支撑。10:06:38

[那艳芳]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同时,注重发挥“四大检察”统筹一体、融合式监督的优势,主动、及时发现个案背后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提升公益诉讼在线索发现、获取证据方面的质效。本批指导性案例有4件都是依托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损害线索,进而提起公益诉讼的。10:06:55

[那艳芳] 三是注重办案规范,强化重点案件督办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是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新型诉讼机制,需要检察机关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严格把握办案程序和实体规范。10:07:13

[那艳芳] 近年来,最高检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建立重大敏感案件报告、诉前公告审查、跨行政区划案件联动等工作机制,对于疑难、复杂、影响大的案件,通过加强督办指导,帮助办案单位找准症结,选准角度,严谨规范办理。比如,检例第141号,就是最高检直接指导并参与办理,四级检察机关联动取得突破的重点个案,有效示范、引领了办案实践。同时,指导各地遵循未成年人司法内在规律和要求,在办案中总结形成了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运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等体现未成年人检察特色的办案理念和办案方法。10:07:38

[那艳芳] 四是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对接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中的司法需求,加强与公安、法院、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信息交流、联席会议、专业咨询等工作协调机制,合力开展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治理,共同补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短板。这批发布的指导性案例,都是检察机关针对易发多发易反弹的未成年人保护顽疾问题,促推政府和行政机关、群团组织联动治理,取得良好效果的个案示范。10:08:01

[那艳芳]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10:08:43

[那艳芳] 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六大保护”有机融合、一体落实。10:09:41

[那艳芳] 一是积极主动履职。检察机关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以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质量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办案力度,重点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领域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力争取得更多的进展和成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企盼和需求。10:10:17

[那艳芳] 二是提升工作质效。最高检将研究制定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指导各地检察机关提升履职办案的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今年将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暨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总结成效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0:10:36

[那艳芳] 三是强化案例指导。最高检将加大案例指导力度,持续深入总结各地的办案经验,提炼体现未成年人保护特点特色的办案规则和有益经验。目前正在收集、总结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司法保护的案例,将通过持续制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方式,给各地更多的参照借鉴和示范引领。10:10:52

[那艳芳] 记者朋友们,未成年人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履职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以检察之力促各方合力,努力做到“1+5>6”“1+5=实”,为未成年人保护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0:11:11

[李雪慧] 谢谢那厅长。为了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掌握指导性案例,现在请陈晓副厅长补充介绍一下本批案例的有关情况。10:12:02

[陈晓] 这批案例是从各省级院报送的40余件优秀案例中精选出来的,案件办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0:12:19

[陈晓] 一是体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这是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和贯彻践行的工作理念和基本原则。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注重维护未成年人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综合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健康发展需要,选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方案和措施,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尤其是当未成年人的利益与其他相关因素交织甚至发生冲突,而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时,坚持以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作为首要考量。这批发布的文身案例就是运用这一原则的示范。10:12:44

[陈晓] 二是体现综合司法保护理念。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中一个侵害行为往往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强化综合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一大特色。综合司法保护不是把公益诉讼与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办理简单“叠加”和“物理”组合,而是一体推动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综合治理等工作,以各项职能的统筹运用、“化学”融合,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0:13:01

[陈晓] 三是体现主动融入“五大保护”理念。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要求“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检察机关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职责时,注重互促共融,以公益保护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落实落地,努力实现“1+5>6=实”,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0:13:23

[陈晓] 四是体现督导不替代的理念。未成年人保护是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力推进。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定位,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并不是替代职能部门去做具体工作。10:13:46

[陈晓] 五是体现标本兼治的理念。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并推动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最大限度预防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避免未成年人权益受到损害。对于易复发、易反弹的顽疾问题,一直坚持“没完没了”持续监督跟进,确保治理取得实效。10:14:05

[陈晓] 本次发布的五个指导性案例的具体情况是:10:14:25

[陈晓] 检例第141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对北京某公司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权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北京某公司开发运营的一款知名短视频应用类APP在未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并征得儿童监护人明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儿童注册账号,收集、存储儿童个人敏感信息,运用后台算法向具有浏览儿童内容视频喜好的用户直接推送含有儿童个人信息的短视频,且未对儿童账号采取区分管理措施。该APP违法违规收集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致使众多儿童个人信息权益被侵犯。该案的办理,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综合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促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管辖权确定等方面具有较强指导意义。10:14:46

[陈晓] 检例第142号,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对章某为未成年人文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文身馆经营者章某累计为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清除文身。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侵犯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在办理个案的基础上,针对监管盲区,提出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该案的办理,对于如何理解适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如何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健全制度,完善监管,促进社会治理具有指导意义。10:15:57

[陈晓] 检例第143号,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消除幼儿园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在办理“黑校车”危险驾驶案过程中,发现多所幼儿园无证办学,存在选址布局、消防设施、校车营运、设施配备不达标等问题,导致诸多安全管理隐患,侵犯了广大在园幼儿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疏堵结合、分类治理,采用有效方式消除幼儿园安全隐患。该案的办理,为不同类型检察建议的综合运用、督促行政机关采用有效方式履职,推动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实质性解决提供了参考。10:16:53

[陈晓] 检例第144号,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未依法办理食品经营相关手续的流动食品经营者在一些中小学周边售卖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占道经营行为影响交通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检察机关在履职中通过多种渠道发现案件线索,在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持续跟进监督,将公益保护落到实处。该案的办理,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秩序等易发多发易反弹的未成年人保护顽疾问题提供了检察公益诉讼解决方案。10:17:51

[陈晓] 检例第145号,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苏省溧阳市所辖市区及农村地区部分网吧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持续落实监管措施。该案的办理,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作用,协同解决不适宜未成年人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10:18:40

[李雪慧] 谢谢陈晓副厅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20:0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 我们注意到,这是最高检首次发布以“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请问发布本批指导性案例基于哪些考虑?10:20:25

[那艳芳] 最高检将本批指导性案例的主题确定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10:20:42

[那艳芳] 一是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更高需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也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提升。特别是随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我国社会治理进程中的不断深入,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属性和国家立场更加凸显。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更要注重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诉源治理,通过公益保护最大限度减少相关案件易发多发、反复发生。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能够更加直接、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透过个案办理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以小案件推动大治理。这批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社会需求、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司法探索和实践成果。10:21:05

[那艳芳] 二是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规范开展。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检察机关提起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领域非常广泛。各地积极履职,主动探索,推动办案数量迅速增长,新类型新领域案件不断涌现,与之相应的业务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问题也日益突出。通过这批案例,进行必要的规则提炼与方法总结,有助于统一认识和细化标准,指导类案办理,解决实务难题,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业务更加规范有序发展。10:21:33

[那艳芳] 三是促进形成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这批案例涉及的网络保护、文身治理、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治理、无证幼儿园及校园周边治理等,均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社会痛点、舆论焦点和治理难点。发布这批案例,通过对办案经验的总结与宣传,有助于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引导形成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的治理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10:23:07

[未来网] 指导性案例中提及的“无证幼儿园”“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多为当前常见、难以解决的问题。请问对于这类问题,检察机关是如何推动治理、开展保护的?10:23:55

[陈晓] “无证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公益损害问题,难根治,易反复,家长揪心,社会关切。检察机关围绕这些问题提起公益诉讼,主要把重点放在跟进监督、形成合力、标本兼治上。10:24:14

[陈晓] 一是注重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检察机关在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时,既明确监管中存在问题、原因以及薄弱环节,又建议行政机关选择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履职方式,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在检例第143号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不简单地以无证幼儿园关停取缔为目标,而是促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疏堵结合,分类处理,对1500余名在园幼儿进行妥善安置,并直接推动了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10:24:34

[陈晓] 二是注重发挥社会支持体系作用。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要实现好的效果,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支持与配合。在检例第145号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与文旅、公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履职,向妇联、关工委等发出通报推动家庭教育指导,链接司法社工、“五老”、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资源力量构建常态化监管网络体系,化一家之力为多方发力,实现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齐抓共管和协同治理。10:24:49

[陈晓] 三是注重“没完没了”持续监督跟进。在检例第144号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诉前检察建议没能有效落实,就以提起诉讼方式接力推动问题解决。决不允许也决不放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这也是我们通过案例发布想向社会传递的明确信号。10:25:22

[中新社] 我们注意到,在第一个案例(检例第141号)的办理中,案件涉及互联网企业和计算机算法专业知识,且案件涉及多个地域,具有一定办理难度。请介绍一下这个案子成功办理的经验做法?10:25:53

[蔡永成] 确实,本案属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案件的成功办理,关键是在最高检的直接指挥下,浙江三级院抓好了综合统筹工作。10:26:22

[蔡永成] 一是综合运用一体化优势。首先是充分发挥纵向的上下一体工作优势,杭州余杭区检察院发现案件线索后,作为重大敏感案件迅速层报最高检。最高检直接指导浙江三级检察院组成办案组,在调查取证、后续审查、法律适用、协调沟通等所有办案关键环节都充分体现上级院的指导作用和检察一体化工作优势。同时,充分发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优势,从刑事办案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同步,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协同,推动较好解决未成年人公益损害问题。10:26:48

[蔡永成] 二是把握网络保护要求综合开展调查取证。我们坚持以网络的手段强化网络保护,运用检察调查核实权,在办案中全面走访浙江类似的短视频应用公司了解行业规则,充分听取网信、公安、法院意见,积极组织互联网领域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算法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全面掌握了网络侵权行为的各个关键环节,有效把握了法律政策、取证固证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作中,还运用了网络技术开展调查取证,并运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存储,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效证明了相关公司收集处理儿童个人信息行为的侵权性质。10:27:50

[蔡永成] 三是综合解决管辖问题。管辖问题是本案的难点之一。我们在办案中层报最高检指定管辖,考虑到调查取证、诉讼便利等因素,最高检最终指定由余杭区检察院立案。考虑到行政监管的便利,将本案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指定给了北京市检察院办理,推动案件最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10:28:43

[中国青年网] 当前,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第一个案例(检例第141号)也是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题的。能否进一步介绍一下,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检察机关都开展了哪些工作?10:29:32

[陈晓] 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10:29:57

[陈晓] 一是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手段复杂多样,作案方式不断翻新,更加带有隐蔽性等特点,最高检通过制发案例,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进行“隔空猥亵”行为,确立了与接触儿童身体猥亵行为同罪追诉原则,形成了对“隔空猥亵”的有力打击震慑。10:30:20

[陈晓] 二是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网络犯罪未成年人。受网络使用的低龄化和不良信息等因素影响,一些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犯罪案件中也有未成年人参与。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3555人,同比上升21.2%。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帮教,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回归社会。10:30:37

[陈晓] 三是积极推动网络领域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到不良信息侵蚀甚至遭受侵害等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普遍性问题,以办理涉毒音视频传播、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等典型个案作为突破口,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网络平台、社会、政府等多方协同、齐抓共管,促进相关问题解决。比如检例141号,检察机关发现该APP的信息推送存在使儿童受侵害的风险后,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使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进行整改,同时,带动了互联网企业完善行业规则,通过小案推动了网络大环境的治理。10:31:17

[陈晓] 四是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法治和安全教育。有效的预防是最好的保护。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和制发“督促监护令”等多种方式,对广大青少年及家长进行法治宣讲和普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了解网络犯罪危害,增强抵御网络不良信息能力。10:32:14

[中国长安网] 第二个案例(检例第142号)是针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所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我们想进一步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新的进展?10:33:09

[那艳芳] 推进文身治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在以“我管”促“都管”中践行“一切为了孩子”理念的生动诠释。在推进文身治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上下一体的优势,由地方开始主动探索,江苏、浙江、河北、河南、广东等地检察机关以不同的形式办理案件,推动行业整治。同时,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延伸职能,推动地方修例促进制度完善,比如《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都对为未成年人文身作了禁止性规定。10:33:29

[那艳芳] 在认真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最高检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一是组织座谈研讨凝聚共识。专门召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研讨会,研究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法律依据、现实需要和域外规定,统一思想认识。二是部署专项行动推动整治。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涉文身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治理。三是推动国家层面系统治理。针对文身整治中一些需要引起重视和亟待解决的深层次治理问题,最高检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专题报告,提出明确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未成年人自护能力水平等工作建议,受到高度重视,目前正在部署系统治理。10:34:00

[那艳芳] 本案办理还有一个重要收获,就是探索形成了更具未成年人检察特色的公益诉讼办案原则和方法。比如“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适用。当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未成年人的利益与其他利益相互冲突时,要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放在首位。比如,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相结合的方式,从多个角度、多种途径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文身在行业归属、行政监管等方面没有规定,我们选择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追究文身店经营者的侵权责任,及时修复受损公益。对于案件中反映出无证清除文身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了监管部门。检察机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治理。通过综合运用两种公益诉讼方式,为孩子织就严密的保护网。10:35:31

[中国妇女报] 刚刚通报中提到,本批案例中有4件都是依托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发现的案件线索,请问“统一集中办理”对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有哪些优势?10:36:42

[那艳芳] 是的,这批案例的发布和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推进可以说是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成效的具体体现。2021年,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融合发展的价值和优势也进一步凸显,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点:10:37:00

[那艳芳] 一是线索来源更广泛。案源少、线索发现难是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的普遍性难题。通过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可以发现大量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进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比如检例第141号案件,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徐某某猥亵儿童案,发现儿童信息泄露是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进而查明某短视频APP在收集、存储、使用儿童个人信息过程中,违反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损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实。10:38:05

[那艳芳] 二是调查取证更便捷。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可以一并进行证据采集、固定。比如检例第142号案件,检察机关在办理多名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突出,依托刑事办案对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文身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进一步夯实了文身对未成年人严重危害的证据。10:38:57

[那艳芳] 三是促进治理更到位。以刑事案件为依托,链接公益诉讼接续多维保护,有助于更好践行诉源和溯源治理理念,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这5个案例,检察机关均通过办案为各职能部门搭建平台,促进公益受损问题综合治理、系统解决。10:39:28

[李雪慧]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10:39:49

[李雪慧] 本次发布会是最高检首次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指导性案例,也是首次在“两会”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孩子们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涉及未成年人,再小的案件,都足以影响孩子的一生,对于每个家庭都是天大的事。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精神,以能动履职深化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10:39:58

[李雪慧] 特别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在十分忙碌的两会期间参加我们的新闻发布会,希望你们能用生花妙笔讲好未检故事,让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了解未检工作,促进构建更为完备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有机融合,实现“1+5>6=‘实’”的效果。10:40:22

[李雪慧]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10:41:05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10: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