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最高检举行“深化司法民主建设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此次新闻发布会将介绍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情况,发布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以及《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09:50:00

[李雪慧]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10:00:53

[李雪慧]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副局长闫晋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科技信息研究所中林绿色碳资产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高级工程师于天飞。 10:01:04

[李雪慧]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四项议程:一是观看反映检察机关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公开听证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两个专题短片;二是介绍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情况;三是发布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以及《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四是回答记者提问。10:01:53

[李雪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理念,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全新概括。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司法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工作、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10:02:57

[李雪慧] 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直贯穿于人民检察工作全过程。早在1931年,中央苏区工农检察部就设立控告箱,接受群众来信,这是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的发端和雏形,也是人民检察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鲜明例证。1998年,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实行检务公开,对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职权职能等8个方面进行公开。2003年,检察机关开始探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10:03:23

[李雪慧] 进入新时代,面对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过程民主,让人民群众实质性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监督办案的各方面各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0:03:48

[李雪慧]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大家观看有关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听证工作的专题片,具体了解检察机关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10:04:16

[李雪慧]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情况。10:14:32

[童建明]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焕发勃勃生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坚实民主基石。 10:15:12

[童建明] 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和监督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以检察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我们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等为民实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在检察履职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今天,我从几个侧面向大家具体介绍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实践。10:15:49

[童建明] 一、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10:17:44

[童建明]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办案、巡回检察、公开听证等司法活动,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和管理方式。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及2021年党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都对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提出明确要求。10:18:21

[童建明] 2018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也明确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结合实际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具体措施,共同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康发展。10:18:49

[童建明] (一)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不断拓展。2019年,最高检总结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实践,根据党中央要求和新的形势任务,修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对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方式、程序、层级等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等10种参与监督方式。截至2021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邀请人民监督员18万余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0万余件次。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对公益诉讼调查、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其他办案活动的监督,拓展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上海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与相关职能部门一同实地了解盲道被侵占现状,全流程参与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背景,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城市盲道治理。10:19:18

[童建明] (二)人民监督员监督成效日益彰显。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高度重视,对提出的所有监督意见,都要认真研究,依法作出处理,监督意见的采纳情况还要及时告知人民监督员。2021年,人民监督员在参与办案等司法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六万九千余条,检察机关采纳率99.3%。刚才播放的片子里就有个例子,2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湖南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一件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的刘某某猥亵儿童案提出量刑畸轻、应予抗诉的监督意见,检察机关经认真研究,采纳了人民监督员意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经法院再审,改判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10:20:48

[童建明] (三)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2021年12月,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修订后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同步修改为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并完善了监督层级。为了满足实践需要,新增关于“增补选人民监督员”的程序,明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监督办案活动,商司法部在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抽选”,增加了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的保障机制,完善了特定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的抽选机制等内容,为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10:21:54

[童建明] 二、以检察听证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广泛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 10:22:58

[童建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为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检察机关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通过召开听证会搭建对话交流平台、司法民主参与平台,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当面听取听证员、案件当事人和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把听证会做成“法治课”。10:23:29

[童建明] 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对13.5万余件存在争议、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案件经听证后纠纷化解率达到了93%。10:24:14

[童建明] (一)检察长带头示范,发挥“头雁效应”。2020年以来,最高检院领导就十余件重大疑难案件主持听证,31个省级院检察长先后就43件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持听证。地方三级检察院组织的听证会中,由检察长主持的占10.2%。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福建主持一起民营企业家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当场实现了息诉罢访,并帮助申诉人追回了10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10:24:41

[童建明] (二)群众广泛参与,促进案结、事了、人和。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邀请听证员51.5万人次参加检察听证会。其中,人大代表9.4万人次、占18.4%,政协委员7.1万人次、占13.9%;人民监督员13.9万人次、占27.1%;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代表以及有关技术专家、法学教授等社会各界人士20.9万人次,占40.7%。山东、黑龙江、四川等地检察官“带案下乡”,把听证会开进乡村、社区、企业,邀请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担任听证员,边听证化解矛盾纠纷,边宣传法律政策,以群众“地利”促案结“人和”,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10:25:34

[童建明] (三)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除涉及未成年人或者侦查工作秘密等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坚持听证会向群众公开,2021年6月开通运行了中国检察听证网,社会公众通过听证网可以观看听证会直播和录播。截止目前已对693件案件进行了听证直播。日前,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主持召开环境公益诉讼“南四湖专案”公开听证会,1070.6万人次在线观看网络直播办案,获得了网友的好评。10:26:42

[童建明] (四)立规建库,确保检察听证规范化、制度化。2020年,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听证案件范围、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程序、听证员意见效力等作出规范。为了适应听证工作需要,扩大听证员数量,规范听证员管理,前不久,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选聘听证员时体现广泛性和专业性,要根据案件所涉专业领域从相应类别成员中随机选取听证员,保障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给予听证员必要的履职保障,让能够讲透法律、讲清道理、通达民情的听证员来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10:27:42

[童建明] 三、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10:28:40

[童建明] 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检察机关将深化检务公开作为践行全过程民主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奋斗目标,及时公开检察业务、政务、队伍等各类信息,拓展检务公开深度广度,创新检务公开渠道方式,更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凝聚全社会法治共识。10:29:03

[童建明] (一)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2021年9月,最高检修订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法律文书公开的种类,增加发布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情况的规定,实现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办案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全覆盖。截至2021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00余万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0余万件、公开法律文书710余万件,接受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61万余人次。各级检察机关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主要办案数据,并选取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案件,总结犯罪动态,揭示犯罪规律,起到了很好的预警社会、警示犯罪、引导司法的功能作用。10:29:46

[童建明] (二)加强平台建设,为检务公开插上“科技翅膀”。2019年以来,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系统2.0和“检访通”信访服务系统先后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信访信息互联互通和信访事项网上全流程管理、群众信访实时查询反馈,打通了网上服务与网下办理之间的通道。经过试点探索,全国检察机关律师网上阅卷系统已全面上线运行,律师身份核验、申请、阅卷等全部网上完成,阅卷由“最多跑一次”变为“一次不用跑”。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累计收到在线阅卷申请3.5万余件次,已完成阅卷2万余件次。10:31:03

[童建明] (三)深化检察开放日,让检察工作更具亲和力。从2010年5月28日最高检举行第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2年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内容日渐丰富、形式不断创新、参与人员范围越来越广,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已成为检察机关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有超过275万名群众和各界人士走进各级检察机关。2021年,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举行开放日活动5000多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民营企业家、大中小学生及基层群众7万余人参加,增进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10:31:55

[童建明]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最高检已将今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全国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检察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0:33:05

[李雪慧] 谢谢童检。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发布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10:34:03

[李雪慧] 案例全文已经印发给大家,这里我再简要介绍一下。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1至4号案例,分别呈现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参与巡回检察和参与公开听证、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等4种监督方式;5至10号案例,呈现以检察听证化解矛盾纠纷,用精准履职深化司法民主,努力让检察听证成为法治课堂的生动实践,听证员公开听证的范围覆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10:34:32

[李雪慧] 除了典型案事例,我们还向在场的记者朋友印发了新闻发布会材料《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意见》对听证员库的人选确定、动态管理、履职评价等作出进一步规范,今天一并向社会公布。10:35:09

[李雪慧]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35:37

[光明日报] 刚才童检在通报中指出,为了适应听证工作需要,扩大听证员数量,规范听证员管理,最高检专门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请介绍一下这个《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10:36:00

[高景峰] 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听证工作,增强司法民主透明。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就10.5万件案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邀请听证员42.1万人次参加,是2020年全年听证案件数的3.5倍、听证员参与人次的4.5倍,平均每次听证会邀请的听证员已经达到4位,比2020年的平均数增加了1位。在各地听证工作深入推进的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听证员邀请难、来源单一、听证能力不足、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10:36:41

[高景峰] 为进一步完善检察听证工作,增进司法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最高检研究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主要规定了设立听证员库的检察院及其管理部门、听证员库成员入库出库、听证员选取和履职评价保障等。10:37:05

[高景峰] 其中,为了解决适格听证员与听证会的供需不平衡问题,第二条规定市级以上院和有条件的基层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听证员库。第九条强调人民检察院组织听证会,一般应当从听证员库中选取听证员。但是根据案件情况,如果听证员库中没有合适人选的,经检察长批准后,可以邀请库外人员担任听证员。第三条规定由案件管理部门作为听证员库的建设管理部门。第四条对听证员库成员入库规定了主动邀请、单位推荐、公开征集等三种方式。第五条规定听证员库要实行分类管理。第六条规定出现刑事处罚、开除公职、弄虚作假等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形时,要取消成员资格。第十条强调人民检察院应当从听证员库中随机选取听证员。同时,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入库听证员建立工作档案,并做好履职评价记录。单位推荐的听证员,还应当向推荐单位定期反馈其履职情况。关于听证员的保障,第十二条规定,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10:37:34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 请问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入发展?10:39:41

[申国军] 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明确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把握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10:40:14

[申国军] 首先,全面落实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2018年10月人民监督员制度写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之后,最高检认真贯彻落实,研究出台《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并会同司法部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使这项工作在落实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10:40:39

[申国军] 其次,全国部署人民监督员工作专项活动。2021年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清零”行动,目的就是要实现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各级检察院这三个层面的“全覆盖”。目前专项活动正在深入进行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天津、河北等17个地区的监督工作已实现“三个全覆盖”。10:41:43

[申国军] 再次,全力指导各地人民监督员工作。采取定期通报、督促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解决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中的现实问题,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规范、健康发展。10:42:16

[申国军] 在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中,最高检率先垂范,突破性地探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最高检的办案活动,特别是最高检院领导办案带头邀请人民监督员。2019年8月至2021年底,最高检共邀请人民监督员89人次,监督办案41件次。10:42:40

[申国军] 各地检察机关也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效果明显。北京等14个省市区开展“线上”“云监督”,做到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监督员“监督不缺位”;山西等10个省市区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纳入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人员考核等,极大激发了工作“源动力”。总的看,目前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数量上升,质量提高,监督效果较好。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数量是2020年的2.6倍。10:43:02

[申国军] 2022年是检察机关的“质量建设年”,人民监督员工作也要高质量发展,在“广度”“力度”“深度”上,不断推进。10:43:27

[申国军] 从广度上推进,就是要着力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三个全覆盖”。今年是开展“全覆盖”行动的第二年,力争在年底前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各级检察院的“三个全覆盖”。10:43:53

[申国军] 从力度上推进,就是要努力做到“应邀请必邀请”“能邀请尽邀请”。在实现“全覆盖”广度基础上,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和案件,按照规定,“应当”邀请的,就必须把人民监督员请过来;“可以”邀请的,只要案件有需要,也要邀请监督。10:44:19

[申国军] 从深度上推进,就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刚性。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听取、处理和反馈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把张军检察长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你们真监督真建言,我们真欢迎真接受”落地落实。10:44:44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10:45:18

[闫晋东]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根据中央要求,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职责。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2016年,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2021年,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12月印发。近年来,司法部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唐一军部长多次做了指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扎实开展选任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10:46:27

[闫晋东] 第一,规范选任工作,人民监督员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增强。按照“建设一支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的人民监督员队伍”的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严格选任条件,规范选任程序,从年龄层次、学历背景、政治面貌、职业特点等多个方面综合考量,调整优化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合理确定人民监督员数量和分布。在选任过程中,广泛接收个人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认真考察,严格把关。目前,全国共有人民监督员2.3万余人,其中近一半的省份已经选任了第二届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队伍在年龄结构、工作领域、专业等方面实现了广泛覆盖。10:47:00

[闫晋东] 第二,完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监督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一是加强履职培训。各地通过举办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定期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实地考察、参与实践等方式,实现了培训全覆盖。即使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地的培训也没有中断,开发了线上培训课程,组织了线上视频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监督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严格日常管理。各地注重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考核制度,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和督促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据统计,2020年、2021年这两年,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表现突出的2000余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表彰奖励。10:48:18

[闫晋东] 第三,健全选用衔接机制,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司法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建立了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严格落实随机抽选制度,根据人民检察院的办案需求,采取随机抽选方式选派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履职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国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10万余件次。我们还通过修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选用衔接机制。特别是将如何抽选人民监督员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写入新修订的《办法》,即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由司法部在省级人民监督员中抽选监督,这就实现了人民监督员对各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监督的全面覆盖。10:49:31

[闫晋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培训,一方面是工作人员的培训,即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能够准确理解、把握新《办法》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另一方面是对人民监督员的培训,我们将指导各地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10:51:09

[闫晋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泛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心、支持人民监督员工作,积极参与到人民监督员队伍中来。10:52:09

[闫晋东]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实落地,做出实实在在的成效。10:52:35

[人民网] 请于天飞人民监督员结合曾经参与监督的检察听证或者其他检察办案活动,谈谈作为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感受。10:53:21

[于天飞] 我是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有法律意识、但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是法律专业的“门外汉”,但对完善司法监督充满期望。2015年底通过组织推荐被选任为人民监督员,今年是我续任人民监督员的第二个任期。这期间我亲历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今天我结合履职谈个人的三点感受:10:54:24

[于天飞] 一是建立了信任、拉近了距离。2021年是我第一次走进最高检。当时参加的是一起民事检察案件的公开听证。刚开始我也很忐忑,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监督最高检的案件,如何监督?听证前,检察院提前将案件相关情况给我查看,听证过程中检察官详细介绍案情,并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整个过程让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全面了解了案情。当时我在向当事人提问之前,首先介绍了“我是司法局选任的一名人民监督员,来这里听证就是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我是第一次来最高检,与检察官都不认识,我会客观公正地从我听到、看到的,从我的常理、常情认知来判断,也请您相信我”。当事人听到之后,非常认真地注视着我,听取我的意见。10:54:48

[于天飞] 二是既是监督,也是普法!参加检察机关监督活动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也体会到人民监督员用常识、常情、常理,发挥了很好的监督效果。人民监督员是社会各界公众的代表,与普通民众朝夕相处,更能及时了解民意,知晓民情、闻听民声。人民监督员通过参与司法实践,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律专业人士分析问题的思路方法以及语言表达的影响,这也是一种普法,通过普法能够进一步培养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实现法治精神向基层社会的渗透。10:55:50

[于天飞] 三是专业也有用武之地。人民监督员行业分布广泛,包括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和群众代表,我们在监督的过程中,不仅围绕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方面发表监督意见,还从自己的专业领域、生活常识、日常经验等方面发表看法。我专业从事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一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我从专业角度对检察机关在自然资源损害赔偿标准认定上提供了林业专业技术建议并被采纳,专业业务知识的运用更加强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信心,结合恢复性司法实践和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实现了检察实践“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10:56:56

[于天飞] 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我有热情更有信心继续认真履职,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制度,大有作为!10:58:26

[童建明] 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背景和发展,我想给记者朋友再补充介绍一些情况。10:59:06

[童建明]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的一项改革举措。当时,检察机关还负责反贪工作,也就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职务犯罪案件从立案到侦查、决定逮捕、审查起诉等都是由检察机关负责。虽然在检察机关内部,有不同业务部门间的监督制约,但是毕竟这些权力都集中在人民检察院一家,所以有些评论认为,反贪工作是检察院“一竿子插到底”,并且提出“检察院是监督机关,谁来监督检察院”的质疑。11:00:07

[童建明] 为了加强对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监督,最高检从2003年开始创设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引入一个外部的监督程序,规定对检察机关决定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案件以及反映检察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都要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这项制度自创始以来,对保障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个问题,有的人提出,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是检察院自己办的案件,人民监督员是检察院聘请的,自己请人民监督员来监督自己办的案件,人民监督员的中立性、公正性如何保证?11:01:24

[童建明] 确实,这种质疑是有道理的。为了提高人民监督员的中立性,加强这项工作的公信力,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大力支持下,从2014年起,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就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刚才前面也介绍了,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题审议了深化人民监督员改革方案。2018年,检察机关反贪工作转隶,人民监督员制度面临着何去何从、怎样发展的问题。11:02:06

[童建明] 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总结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实践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监督者更加自觉接受监督的勇气,决定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扩展到整个检察办案活动。2019年,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修订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把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从过去仅仅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监督,扩展到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监督,实现了监督范围全覆盖,并且明确了10种监督方式。11:03:37

[童建明] 这样一来,对我们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司法部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我们一起修订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刚才在前面,我也介绍了相关情况。总之,这些年,司法行政系统站在推进人民民主、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高度,认真履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职责,不断加强日常培训、宣传工作,为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广大人民监督员也以主人翁的精神严肃认真地对检察办案活动开展监督,对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代表最高检向司法部和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向广大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敬意和感谢!11:04:25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文国际频道]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工作制度等要求。请问检察机关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面有什么具体务实举措?11:05:26

[徐向春]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最高检党组“求极致”的工作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11:05:59

[徐向春] 第一,要持之以恒地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于群众信访,我们基本做到了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0%。下一步,一是继续点名通报3个月答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并常态化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活动。二是对于办结的案件,开展电话回访和满意度调查,深入了解回复答复群众满意不满意情况,以及办案工作中还有哪些问题。11:06:45

[徐向春] 第二,要大力地推行公开听证工作。公开听证对于信访矛盾的化解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童建明常务副检察长等领导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1年,我们探索在信访接待场所及时就地开展简易听证,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不同类型简易公开听证案件5832件,其中最高检开展160件,信访矛盾有效化解率近80%。2022年,我们要全面推开简易听证,并探索对那些身体残疾、年老体弱和涉及邻里纠纷等案件,开展上门听证。11:07:30

[徐向春] 第三,要扎实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通过近年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公开听证工作,信访“倒三角”形势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25%以上的信访案件在最高检。按照最高检党组的要求,首次到基层检察院信访的案件,必须由院领导包案办理。2022年,我们要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检查活动,要求经院领导包案办理的首次信访案件再次申诉率不能超过15%,目的就是要把首次信访矛盾压实在基层和首办环节,减少重复信访。11:08:09

[徐向春] 第四,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回头看”活动。2021年,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我们开展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活动,全国检察机关梳理16000多件重复信访案件,其中三分之一的案件得到了化解,非常不容易,但同时也有一批案件作终结处理。2022年,部署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回头看”专项活动,要求对于已作终结处理、申诉人再次信访的案件,全部由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目前已梳理第一批案件350多件,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童建明常务副检察长将率先包案,目的就是把这些“钉子案”“骨头案”全部化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09:02

[童建明] 公开听证工作确实是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民主建设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我结合自己主持的两场公开听证会,再和记者朋友们谈一些感受和体会。11:10:28

[童建明] 我主持听证的两起案件申诉人,都是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人的父母,都是因为被告人没有被判处死刑,不服法院判决,多年来一直在申诉,强烈要求司法机关判处被告人死刑。其中一起案件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判处死刑,但是申诉人提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已经年满18周岁,是成年人,这涉及证据采信问题。另外一起案件,是因为生意的纠纷引发的杀人案。申诉人认为被告人是恶意的蓄谋杀人,不是临时起意的。这两起案件听证的结果都是维持原审判决,不支持申诉人申诉。但通过听证也都实现了息诉罢访。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好的效果,我有三点体会: 11:11:12

[童建明] 一是公开听证是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因为要听证就要把案件处理的依据“亮出来”,整个听证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释法说理的过程。听证员是中立的第三方。我主持公开听证的这两个案件都有法学教授专家担任听证员,他们通过听取办案人和申诉人的意见,帮助分析这个案件证据应该如何采信,给当事人作出解释。比如被告人年龄,涉及到几个年龄?有未成年的、有成年的,各方面证据都有,怎么采信这些证据?依据什么标准?对杀人案件判处死刑,国家法律是什么标准?他们给当事人解释,更容易让当事人听得进去。我主持第一起公开听证案件的申诉人是一位小学退休老师,听证会之后不久,他写信给我,表示自己参加那次听证会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他表示自己余生也要做一名义务法治宣传员。作为听证活动的法治宣传,效果还是明显的。11:13:11

[童建明] 第二,公开听证是对检察办案活动的反向审视。在听证过程中把原来的办案过程都要“晒出来”。这两起案件确实也暴露出检察机关在办案之初,以及后来在面对申诉人申诉过程中,由于基层办案人员工作比较粗糙,取证工作不规范、不深入、不细致,造成了一些本该避免的疑问被申诉人抓住。在申诉过程中,往往简单地人来人往,驳回申诉,缺少面对面、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办理这些案件,反向审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也提醒我们要努力提高,不断地改进工作。11:15:55

[童建明] 第三,绝大多数申诉人都是通情达理的。我要去办理第二起听证案件的时候,地方省级院检察长对我说,“你选了这么一个案件,难度很大,已经给申诉人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做不下来,建议换一个案件”。我说:“到了最高检了,没有退路了,我们努力做工作,能做多少做多少”。通过公开听证,把案件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情况,有些是申诉人不掌握的情况,都摆在桌面,有针对性地对申诉人的疑问做出合理解释,最终他们都是理解的。申诉人尽管都在用证据反驳你,你给他解释、听证员也解释,取得申诉人的理解,最后都表示要息诉罢访。11:17:35

[童建明] 这就提醒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一定要设身处地,要以“如我在诉”的心态去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自己办理这两起公开听证案件的一些感受,和大家分享,谢谢大家。11:19:32

[李雪慧]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11:20:50

[李雪慧] 通过今天这场新闻发布会,相信记者朋友们对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了清晰印象。去年6月,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察听证和检务公开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意见》,把党中央关于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检察监督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检察贡献。11:23:59

[李雪慧]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也谢谢出席发布会的各位嘉宾。11:25:20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新闻发布会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11: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