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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向东决定逮捕
时间:2021-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庭长郭向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霍山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2月31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向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