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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检察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公开听证
时间:2021-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9月26日,霍山县检察院对办理的欧阳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作为听证员,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及本院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到场监督。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19岁,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明知其同学韩某某(另案处理)收购银行卡“套装”(绑定手机卡、开通U盾)用于信息网络犯罪,仍将自己办理的1套银行卡“套装”以500元价格出售给韩某某。韩某某按照其上线朱某某(另案处理)的指使,将该银行卡“套装”邮寄给诈骗团伙。后该卡被用于实施2起电信诈骗案件,支付结算金额212631元。案发后,欧阳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退缴违法所得500元。同时,欧阳某某已被银行信用惩戒,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鉴于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检察机关拟对其作酌定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并就拟作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说明。侦查人员、欧阳某某及其值班律师陈述了意见,听证员进行了客观、公平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欧阳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今年以来,该院为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与教育部门紧密配合,通过组织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宣讲、在公众号发布微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在办案中坚持教育、挽救、惩戒、警示相结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及“两卡”犯罪问题,努力为在校学生营造更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