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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某某等2人涉嫌盗窃案一审判决
时间:2020-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某某等2人涉嫌盗窃案,经霍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被告人彭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作案工具双排座货车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