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建言献策打造过硬公诉队伍
时间:2023-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自200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下称“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已举行七届。11月22日,令人期待的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拉开帷幕。三年磨剑,今朝出鞘;风起云涌,拭目以待。本报现推出“十佳公诉人大家谈”特别报道,对话往届全国十佳公诉人代表和专家评委,敬请关注。

高标准严要求,立好人才培养风向标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周光权

“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是检察机关重塑性变革后刑事检察业务条线首次‘华山论剑’。作为决赛评委,看到选手们唇枪舌剑,充分展示自己的论辩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以及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我们对检察机关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促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满信心。”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看来,过硬的专业素养、广阔的知识视野等才是在竞赛中崭露头角的关键因素。“在法庭上,检察官需要与律师辩论,需要说服法官,需要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才能匹配其使命与担当。因此,比起选手们的论辩技巧,我更关注选手们的专业水平。”周光权说。

“正是在这样高标准、严要求的比赛氛围下,许多选手‘以赛促学’,赛后他们也将比赛经验、收获体会带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又能带动提升一批检察人。比赛传递出的人才培养理念层层传导至全国检察机关,成为检察官们努力奋进的方向,而业务竞赛本身也展现出了提升检察办案水平和促进检察人才培育的重要意义。”周光权说。

作为上一届比赛的评委,周光权对第八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也充满期待,“新一届的选手都是经历了完整、正规法学教育的检察官,他们的法学知识储备更充分,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希望他们能够赛出水准,把比赛成果转化为自己不断提升的动力,引领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常璐倩)

竞赛蕴含推进法治完善的深层次价值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 卞建林

作为第六、七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决赛的评委,当被问及如何看待业务竞赛的意义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卞建林表示:“检察人员在准备和参赛的过程中,可以不断深化和更新法律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和理论功底。同时,通过办理模拟案件,参赛者可以磨砺案件分析、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技能,增强辨疑解惑、辨伪存真、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有效提升自身理论和实务水平。这种提升不仅及于参赛选手本身,更及于每一名检察人。”

“如何使司法为民更加公正,诉讼权利保障更加充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更加具体……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聚焦的司法实践难题,也是理论界关心关注的重要命题,更是推进中国式刑事司法现代化的时代命题。”卞建林谈道,参赛选手的论辩不仅精彩,更发人深思,甚至可以引发理论争鸣。这些过程很好反哺了理论研究,蕴含着推进法治完善的更深层次价值。由此观之,其意义不止于业务竞赛本身。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卞建林向第八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的参赛者寄语:“业务竞赛不仅是对参赛者现有能力的检验,更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成长机会。希望参赛者能够充分展示自己,以精湛的理论功底、严谨的法律逻辑、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精神风貌,更好诠释法治精神、法律价值。”

(本报记者史兆琨)

业务竞赛带来“蝴蝶效应”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 田文昌

“大赛如同蝴蝶轻轻扇动的翅膀,释放着加强公诉队伍、公诉能力建设的信号,从理念到知识再到能力,‘蝴蝶效应’带来了巨大改变。”谈起第八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满怀愿景。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田文昌尤为关注公诉人的出庭公诉能力。“庭审中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检察官需要及时调整出庭对策,不能根据准备好的书面意见‘照本宣科’。新时代的检察官一定要有更高的发表公诉意见、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公诉能力。”

在田文昌看来,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不断深入,庭审的作用更加突显,庭审实质化程度提高、控辩双方庭审对抗性增强,公诉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更加严峻。因此,他认为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培养,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高水平公诉人,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谈及对本次竞赛的期待,田文昌希望竞赛一如既往地坚持好传统——题目更贴近办案,聚焦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理论探讨更加开放多元,法理、情理更加通达,更好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期待参赛选手在这个舞台上充分发挥、赛出风采!”

(本报记者于潇)

让优秀公诉人的培养以点带面、全面开花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林维

“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培养出一批优秀的法治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蓬勃的生力军。某种程度上,全国十佳公诉人的影响力已经超出检察机关范围,成为一个响当当的法治品牌、法治名片。”作为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决赛评委,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对第八届竞赛充满期待。

回忆起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比赛现场精彩的控辩令林维印象深刻。林维谈道,庭审中,公诉人肩负着指控犯罪和保证客观公正的双重责任;在比赛现场,公诉人需要格外重视控辩平衡,不仅要精准指控、打击犯罪,也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能够站到辩方视角思考的公诉人,将有更为广阔的视野,能更好地在法庭上拿出令公众信服的公诉意见、令辩护人赞赏的事实和证据分析、令法官完全采纳的精准指控。”

一直从事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林维认为,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不仅让优秀的年轻检察干警脱颖而出,还涌现出了一批专家型检察业务人才。“要树典型、立标杆,还要抓全员、全员抓,以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的标准加大检察干警的日常培训力度,让优秀公诉人的培养以点带面、全面开花。”同时,作为一位大学校长,林维也希望更多的优秀检察官能走进校园,不断深化检校合作,共同创新研究、解决法治实践中的新问题,助推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再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郭荣荣)

重用善用人才,真正发挥检察人才领军作用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建伟

三年前,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应邀担任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评委,他直言:“选手们在激烈角逐中展现出很高的法律素养,表现令人惊艳。”

在评审中,张建伟注意到,竞赛考题的设计颇有“深意”——它不是完全抽象的、理论性的,而是能够落实到具体办案中的;题目有一部分改编自真实案例——从案件中来、到办案中去,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这也正是业务竞赛的“匠心”。

“不同的评委面对相同的考题,观点也可能不尽一致,这反映了当前法学界对于一些司法问题有着多元化的思考,赛后安排的解题环节也启发了选手们,让大家在互相交流中共同提高。”张建伟说。

“竞赛本身不是目的。”在张建伟看来,成绩并不是最重要的,竞赛本身还是要服务于司法办案、服务于检察事业。一个个鲜活的司法活动场域,才是检察官们更大的舞台。要通过比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进而带动整个检察官群体素质的提升。对于脱颖而出的检察官,检察机关要重用人才、善用人才,真正发挥检察人才的领军作用,以高素质检察队伍助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为检察官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这次比赛既是对检察官综合素质的检验,也是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对司法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的务实之举。”张建伟寄语道。

(本报记者单鸽)

从答题人到命题人再到评题人

首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 张晓津

答题人、命题人、评题人,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走过的23个年头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的身份也在不断变化。

2000年,参加首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的张晓津,见到了多位平时只能在纸面上“会面”的专家,这令彼时作为答题人的张晓津有些欣喜。经过激烈的角逐,张晓津摘得桂冠,入选首届全国十佳公诉人。

在2006年举行的第三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上,张晓津从答题人变为命题人。在谈及设计竞赛题目要有哪些考量时,张晓津给出的答案是“以办案为中心”和“问题导向”。

这一点在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可以略窥一斑。这届竞赛专门增加了认罪认罚案件实务笔试环节。作为命题参与人,张晓津说,“此次竞赛的考题紧扣办案、紧贴实践,不仅融入了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多发问题,还有大家反映比较多的疑难、热点问题。”

优秀公诉人的标准是什么?公诉人该如何高质效履职办案?在评题人张晓津看来,“全国十佳公诉人”不仅是一个荣誉称号,更可以起到一种示范引领作用。

(本报记者史兆琨)

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才能办好案

第二届全国十佳公诉人、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 庄伟

“那一年是第一次进行办案实务比赛。一个案例,一摞卷宗,涉及十几个嫌疑人、五六个罪名,要求现场办案、起草文书,非常烧脑。”面对复杂的案情,庄伟凭借扎实的办案功底经受住考验,以出色的成绩获评第二届全国十佳公诉人。

“这样的赛制就是告诉我们,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公诉人,不在案子里千锤百炼是不行的。”在她看来,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就是这样一个从办案中来、到办案中去的竞赛——只有在海量的案件中“见过世面”,才能有底气和实力站上赛场。

带着荣誉回到工作中,庄伟没有停下前进的脚步。经过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和一个个疑难复杂案件的洗礼,她认识到,要顺利应对各类案件,除了办案经验的积累,思维能力也至关重要。“每一名检察人员都必须积极思考法律条文背后的‘为什么’,深刻理解立法蕴含的价值理念,准确把握司法应当保护什么、打击什么,‘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才能办好案。”

庄伟认为,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是引领检察人才培养的一面旗帜,“希望更多人跟随这面旗帜,追逐光,靠近光,成为光,散发光。”

(本报通讯员刘博洋 李宜)

将同理之心法治之力融入办案

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陶建平

2006年11月,时任上海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助理的陶建平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

17年光阴荏苒,如今已担任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的陶建平回想起当年,许多画面依然历历在目。“这不仅是业务竞赛,更是一个公诉人培育和成长的平台,通过比赛的学习和交流,能够收获对检察监督内核、对公诉人职业精神的深刻理解。”

经过竞赛的培养和磨砺,如今在工作中,陶建平仍能时刻感受到作为一名检察人、一名公诉人的底气、勇气、志气,正不断推动着他在岗位上精耕细作、笃行致远。

陶建平认为,优秀公诉人要具有代表公平和正义的激情,有对法治的信仰和坚守。“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当事人的百味人生,都关乎着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因此,要运用同理之心、法治之力,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融入每一个案件办理,才能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

(本报记者江苏烨 通讯员李白楠)

绵延不绝的传承,就是最好的坚守

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勇

作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双百”政法英模等荣誉称号获得者,每每谈到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王勇还会眼神放光。

2010年,王勇获评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如果说办案得来的养分就像一颗颗零散的珍珠,那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就是串珠成链的‘金线’,让知识链条完整丰富,让理论素养充盈深化。”参加比赛后,王勇的庭审论辩能力更强。常熟砍刀队案、太湖垃圾倾倒案、昆山反杀案……秉持着“求极致”的态度,王勇指导办理了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优质案件。

王勇不仅自己在走向优秀,也带领着身边人一起进步。如今,他推动的苏州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已举办9届。今年夏天,《国家公诉人出庭指南(修订版)》新书发布。作为副主编,王勇说,“这本书的作者里,既有第一届全国十佳公诉人,也有最新的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绵延不绝的传承,就是最好的坚守。”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张安娜)

用这股“艮劲”锤炼硬实力

第五届全国十佳公诉人、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刘家卿

2013年6月,作为天津市检察机关派出的选手,刘家卿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第五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摘取全国十佳公诉人殊荣。

长期从事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站在惩治贪腐的办案一线,刘家卿面对的多是善于隐匿证据、手法多变的犯罪分子,遇到很多难啃的“硬骨头”。“每一次案件办理,都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经过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的锤炼,面对挑战更有勇气和信心,遇到再难的案子也不打怵了。”刘家卿说。

天津人喜欢把拼搏奋斗精神称为“艮劲”,刘家卿的身上也有这股拼的“艮劲”。在她看来,成为优秀公诉人,绝不是仅靠嘴上功夫,而是必须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法学功底作支撑,必须在案件中锤炼硬实力。

(本报记者陶强)

以改革创新精神迎接挑战

第六届全国公诉标兵、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杜邈

在2017年举办的第六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代表北京市检察机关参赛的杜邈脱颖而出,以总成绩第二名荣获“全国公诉标兵”称号,并斩获“优秀论辩奖”。

回忆起参赛经历,杜邈第一个想到的词是“能量汲取”。在他看来,这是紧密结合刑事检察实践的实战型业务竞赛活动,参赛既是一次自我检验的“华山论剑”,更是对公诉人素质能力的锤炼强化。

2017年,杜邈调整至金融犯罪检察部门工作,开启了新征程。时至今天,担任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的杜邈,已成长为首都“经检尖兵”的领军人。

面对办案中遇到的新热点和难点,杜邈一直在提升“硬实力”。“新时代的公诉人,就应当与时俱进,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方法去迎接挑战,解决问题。”

(本报记者简洁)

办大案的从容来自常年的一丝不苟

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张瑜

2020年,张瑜作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参赛代表之一,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提起三年前的比赛,张瑜说自己积累了两件“法宝”:一是密密麻麻近10万字的笔记本,二是疑难案例分析错题本。这两件“法宝”也让张瑜在此后的办案中能快速理清思路,作出准确判断。

张瑜所在的花都区检察院刑事案件办案总量和人均办案数位居广州市检察机关前列,所在的办案组更是主要负责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面对挑战,张瑜总是想尽办法,克服困难,认真对待每一份供述、每一个证据,精益求精,注重找出案件背后隐藏的细节。

“办案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必须怀着敬畏之心,谨小慎微、一丝不苟,真正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张瑜说。

(本报记者刘韬 通讯员熊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