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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检察院未检工作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时间:2016-06-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未成年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霍山县检察院公诉科被授予先进集体,为安徽省检察机关5家被表彰单位之一。
    近年来,该院公诉科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方针,逐步形成了办案专业化、帮教社会化和预防体系化的“三位一体”未检工作模式。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的同时,努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开通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将所有涉及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犯罪的轻微案件列入快速办理的范围,实行未成年人案件一律由女检察官承办,并在对犯罪较轻的未成年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定期对他们进行考察,实施教育、感化。
    该院注重从源头遏制或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紧紧围绕学校这一主阵地,坚持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着力打造“六个一源头预防”未检工作特色。讲一堂法治课,2012年设立“普法工作日”,用两年时间为全县16个乡镇1400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法律讲座27次;开展一次模拟法庭,通过学生们对法官、检察官等角色的亲身体验和生动的模拟法庭表演,把法律通过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向学生们进行展示,目前已经在3所中学开展;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片,结合该县青少年犯罪真实案例,自筹资金拍摄制作《泪水与希望》。该片在全县中小学播放后,反响强烈;举行一次知识竞赛,由教师和检察官出题、监考、阅卷,联合团县委、县教育局在霍山二中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印制一本漫画册,编印《阳光下的花朵》,以漫画形式生动活泼地向同学们宣传法律知识;设立一个基地,今年5月在霍山职业中学设立首个“青少年维权基地”,致力于打造集在校学生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权益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维权帮教平台。
    未检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先后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未检工作入选“第五届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多年来,该院决定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中无一例重新犯罪,一名被不起诉学生在“第十六届全国推选文艺新人”大奖赛中获“全国十佳”称号,两名被不起诉学生以优异成绩考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