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用力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明纪律规矩,6月26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支部开展“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学习研讨会。
会议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通报党校培训期间发生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及高检院通报的典型案例。
与会党员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纷纷表示要以通报中的典型案例为鉴,揽镜自照、反躬自省,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